close

  肖華《中國青年報》(2014年11月12日02版)
  為了更好地扶持和管理街頭藝人,上海演出行業協會經過近一年的籌劃,在100名街頭藝人中甄選出8名有資質的藝人頒發“上海街頭藝人節目審核許可證”。這8名藝人近期已“持證上崗”,在為期一個月的“試行階段”,他們需按照“持有證書、規定地點、指定區域”的要求進行表演。(《南方都市報》11月11日)
  很多崗位都需要職業資格,有的部門是為了從自己的利益和管理方便出發,亂設職業資格證,但沒想到在上海如今連做“街頭藝人”也要資格證書,這實在讓人吃驚。
  通過街頭表演來謀生,這在中國古已有之。有的藝人不是為了謀生,也是想通過街頭表演來證明自己。街頭藝人的出現,讓我們的街頭多了一分生機和活力。我實在想不出有何理由要對這一群體實行持證上崗。
  某些崗位之所以要持證上崗,是因為其職業複雜,通用性廣,涉及國家財產、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。像義務教育階段教師、醫生這樣的崗位,關係到孩子的教育大事,關係到群眾的生命健康,沒有資格證書這道門檻,會有更多濫竽充數的人流入到教育、醫療崗位,從而誤人子弟、危害群眾生命健康。街頭藝人的表演,既沒有危害性,也不與人民的利益息息相關,哪有必要實行資格證書呢?
  職業資格準入其本質上是一種行政許可,是對公民權利的限制制度。既然是對公民權利的限制,就應該遵循法律授權。因為在一個法治社會裡,法無禁止皆可為。現在我們沒有看到哪一部法律規定街頭藝人要有職業證書許可,每一個人只要不侵犯他人,不危及公共利益,都可以在街頭展示自己的藝術才能,從而讓城市更有活力。
  更讓人難以理解的是,這樣的許可證還是出自行業協會。一個行業協會只能進行內部管理,而現在上海演出行業協通過“上海街頭藝人節目審核許可證”,讓街頭藝人按照“持有證書、規定地點、指定區域”的要求進行表演,不知道它哪兒來的這樣的權力?
  今年8月,國務院印發《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,再次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事項,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,從而減低就業門檻。減少不必要的職業許可是將來的發展趨勢,現在上海設立“上海街頭藝人節目審核許可證”,完全和這一精神背道而馳。  (原標題:街頭賣藝也要持證上崗?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b50nbrul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